編纂一部真正屬于中國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愿。我們黨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4次啟動制定和編纂民法典相關(guān)工作,但由于條件所限沒有完成。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順應實踐發(fā)展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待,把編纂民法典擺上重要日程。習近平總書記親自部署、親自推動,對編纂和實施民法典工作任務提出明確要求。
民法典從編纂到實施,總書記作出了哪些重大部署?提出了什么重要要求?一起來看!
2014年10月23日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guān)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編纂民法典”。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
2015年3月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啟動民法典編纂工作,著手第一步的民法總則制定工作。
2016年6月14日
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并原則同意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guān)于民法典編纂工作和民法總則草案幾個主要問題的匯報,并作出重要指示,為編纂民法典和制定民法總則提供了重要指導和基本遵循。
2017年3月15日
習近平主席簽署第六十六號主席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于2017年3月15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8年8月16日
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guān)于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幾個主要問題的匯報,原則同意請示,并就做好民法典各分編編纂工作作了重要指示。
2019年12月
習近平總書記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民法典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了由民法總則與經(jīng)過常委會審議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合并形成的民法典草案,并決定將民法典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合體”的完整版民法典草案首次展現(xiàn)在世人眼前。
2020年5月28日
習近平主席簽署第四十五號主席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20年5月28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quán)、合同、人格權(quán)、婚姻家庭、繼承、侵權(quán)責任和附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yǎng)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quán)法、侵權(quán)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2014年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guān)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二條的解釋》,作為與民法通則、婚姻法相關(guān)的法律解釋,也同步廢止。
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國條文最多的一部法律,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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